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 2025-06-16
项目名称: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项目编号: 2025BFAFZ01094
招标公司: 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中标公司: 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软件详细设计服务、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094
二、项目名称: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柒仟元整(大写)(3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炜炜,霍家丽,郑振华,程云亮,何慧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1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秋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5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6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示附件-3.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3.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3.docx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094
二、项目名称: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万柒仟元整(大写)(9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服务范围
为业务系统的密码安全提供科学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第 5 包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炜炜,霍家丽,郑振华,程云亮,何慧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1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秋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3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6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示附件-5.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5.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5.docx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094
二、项目名称: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B1号楼10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大写)(12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服务范围
标准性原则。测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应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进行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提供系统测试的技术支持,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测试提供技术保障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炜炜,霍家丽,郑振华,程云亮,何慧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1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秋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分1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6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4.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4.docx 公示附件-4.docx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094
二、项目名称: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数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淝河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壹万伍仟元整(大写)(4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服务范围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 1包软件详细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 1包软件详细设计服务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 2 包中标人密切配合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炜炜,霍家丽,郑振华,程云亮,何慧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房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1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秋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分3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6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公示附件-1.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1.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