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桐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2025-05-30
项目名称: 采购公告:桐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ZYCG-2025033
招标公司: 桐城市中医医院
采购标的物: 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咨询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公开采购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咨询设计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桐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ZYCG-2025033
3.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卫健委《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国家卫健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国卫医政发(2022)31号文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等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桐城市中医院以院区搬迁为契机,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为抓手,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塑管理与服务模式,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推动医院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信息互通共享的三级智慧中医医院。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具体见附件
4.最高限价1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2025年2月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11日上午9:00
地点:桐城市同安路270号 桐城市中医医院影像中心二楼 综合采购办公室
四、获取采购文件
登陆桐城市中医医院官网,在招投标公告-项目公告中的附件上,点击下载。
五、现场评审
1、地点:桐城市同安路270号 桐城市中医医院影像中心二楼示教室;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评审费:由成交单位据实支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综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项目科室:信息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监督部门:行风监察室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