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胃肠镜系统,支气管镜系统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5-27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胃肠镜系统,支气管镜系统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5-2357
招标公司: 安徽安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图为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安徽玺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云徽康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胃肠镜系统、支气管镜系统等)
项目编号 :GN2025-05-2357
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 2025年4月30日
开标 (采购)日期:2025年5月22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胃肠镜系统、支气管镜系统等)
第 3包低温真空干燥柜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玺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 B座9楼0932
报价 :143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宿州市凯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 8号宿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楼0201室
报价 :14365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阳康贝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路西康复设备产业园 7号车间二楼7210
报价 :143800元
第 4包心电信息管理系统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图为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 33号恒兴广场A区2208-2209室
报价 :54982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希银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1188号京商商贸城G区商业DI129室
报价 :5557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肥久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665号西环商贸中心12幢1504室
报价 :512300元
第 5包超声胃镜及电子胃肠镜系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云徽康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合作化南路 77号天鹅花园63栋5楼506-507室
报价 :2782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全医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延安南路 1151号蚌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811室
报价 :274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上海瑞铂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 1876号2幢1层
报价 :2621000元
第 6包输液泵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俊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63号盛景国际2106室
报价 :4247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宽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综合办公楼 4楼812、816、818室
报价 :430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海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内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二期) A11东第4层
报价 :431000元
备注:得分详见附件
招标 (采购)人名称:安徽安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陶国顺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zfront/)、“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