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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5-04-19

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招标公司: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采购标的物: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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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 848

各有关单位: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 202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涉及“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和“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共 14 个重点专项, 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 /kjjh_tztg_all/20240813/5556.html 。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196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 ( 课题 ) 。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 一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 一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 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 2 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 、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 ,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4.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 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 3 类项目不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限项范围内。

5.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咨询邮箱: program@ )。

本批次 14 个重点专项取消预申报书填报流程,直接进行申报书填写。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 申报书 的受理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8:00 至 9 月 26 日 16:00 。

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量 3 — 4 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若申报项目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的 4 倍,经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答辩评审可采取现场评审、视频评审、多场景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 1 项。

通过答辩的项目,专业机构将抽取 10% 对项目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 8 月 30 日前发送至 daiguyue@ ,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 2022 年开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 - 公示公开 - 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吴旻昊

Email: daiguyue@ 、 minhaowu@

联系电话: 63607567 、 63603851

科研部

2024 年 8 月 15 日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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