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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及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及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CXJY2025040

招标公司: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食材配送服务装饰工程党员活动室及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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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及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JY2025040

项目名称: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及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9.749278 万元

最高限价: 59.749278万 元

采购需求: 黄山市检察院融媒中心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 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8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其他: ①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5 年 4 月 18 日 9点00分 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地点: 黄山市 城乡 公共资源交易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号昱东大厦五楼)

方式: ( 1) 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QQ邮箱 :242340193@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黄山市 城乡 公共资源交易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号昱东大厦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黄山市 城乡 公共资源交易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号昱东大厦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 工程类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 1个标段

4.项目地点: 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启前到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 磋商 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磋商 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 磋商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 磋商 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 黄山市 人民 检察院 (联系电话: 0559- 2351172 )提出投诉。

8.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 248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市社屋前路 1 号昱东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卫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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