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专项审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5-04-18
项目名称: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专项审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3-1860
招标公司: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中标公司: 北京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科研项目专项审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专项审计(二次) 成交候选人 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专项审计(二次)
项目编号: GN2025-03-1860
招标(采购)方式: 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4 月 1 0 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5年 4 月 18 日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专项审计 (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 成交 候选人:北京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 报价 费率 : 3‰ )
第二 成交 候选人: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 报价 费率 : 3.1‰ )
招标(采购)人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联系人:赵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徐忻、许沁
公示期: 2025年 4 月 1 8 日至 2025年 4 月 21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