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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十二公司肥东联效科技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暖系统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2025-04-01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十二公司肥东联效科技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暖系统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CEG-202504046001001

招标公司: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采暖系统空调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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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进行中】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十二公司肥东联效科技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暖系统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4-01 18:32:32】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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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肥东联效科技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暖系统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肥东联效科技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暖系统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 : ACEG-202504046001001

3、 项目地点: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4栋厂房,其中1#钢结构厂房(5层,局部1层)建筑面积12373㎡,2#钢结构厂房(1层)建筑面积3528㎡,3#钢结构厂房(1层)建筑面积3108㎡,4#厂房(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7587㎡(其中地上6965.82㎡,地下620.73㎡),1栋综合楼(3层)建筑面积3245㎡,1栋宿舍楼(6层)建筑面积4297㎡,1栋(1层)及主大门(1层)建筑面积60㎡、配电房(1层)建筑面积218㎡等。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 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效营业执照及 基本户信息 。

2、 资质、资格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4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并附不低于一次转账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 CA锁)。

5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 ),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 控制价: 830444.20 元(税率为 9 %), 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 、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 /份(不退);

4、 计划工期: 满足项目要求 ;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整 ( ¥: 16000.0 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 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 “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 、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否则废标处理 );附件上传 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 、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 、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 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 1、数额:中标金额的3% 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 5 个工作日内 3、返还时间:竣工验收后3月内无息返还4、4、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

10、其他要求: 1、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配送及卸货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检测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2、投标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理解图纸和招标文件,综合报价,中标后一律按图纸规范及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进行施工。 3、合同单价包括: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材料加工成品配送。损坏的修复、赔偿以及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4、在施工期间,因天气、地方施工环境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人员的停工,其损失属于投标人自行承担的风险,不得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 5、投标人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已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位置及施工作业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现场条件不足及室内场地复杂运输难,卸货难为由。 7、投标人提供材料需满足规范及检测要求,确保合格,否则返工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需要保证相关检测符合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二次检测、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单位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指令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同时将该单位将被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10、清单工程量仅为预算工程量,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实际现场施工为准计量,不计损耗、辅材、配件等费用。11、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并按照合同内容结算。 12、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分包工程若出现质量事故,相关处理参照《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调整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 。

11、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接受不低于中标价15%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房产或者工抵房,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需选取本公司十二公司持有的三巽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一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2、本项目为厂房项目,不考虑安装物料提升机,报价需考虑运输费用,施工现场无工人生活区,所有与住宿相关的费用乙方自行解决。3、本项目业主单位引进第三方检查单位,若因第三方巡查中,发现中标人因质量安全等问题给予项目罚款,此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4、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 承诺 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 22天(必须单独承诺,否则废标处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转包或再分包 ,按废标处理 。 5、工程款中人工费材料费按照3:7比例发放,分包单位进场须配合项目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实名制考勤工作,工资发放以实名制考勤为准。 6、甲方与乙方结算付款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发生在现场吵闹、不得发生聚众闹事、上访事件,也不得提出合同外任何要求。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人员因工资等原因发生聚众闹事、上访等,甲方有权直接代付代扣,乙方同时要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四、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0日8时30分 。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人请于 2025年4月10日8时30分 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 (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 投标人 集采 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 报价必 须一致 , 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 。

六、 结算及 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 结算及 付款方式: 1、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招标人按月结算已完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已结算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结算工程款80%,总包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后一个月支付至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待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无息付清。

1、采用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含保理安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产品等供应链融资工具),均不计利息。2、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329号 。

联系人: 路小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招标部门: 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

地址: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 联系人: 李 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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