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2-15
项目名称: 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810FJ25SJ0027
招标公司: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WH810FJ25SJ0027(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50021号)
标段名称
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WH810FJ25SJ0027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住建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缘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凯军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费率(%)
69.83
项目负责人
于忠义
证书编号:20094100600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开封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开封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投标人业绩获奖
1.安阳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2.驻马店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费率(%)
70
项目负责人
宋庆云
证书编号:20023700561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临江福苑一至四区安置房项目
2.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一类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江福苑一至四区安置房项目
2.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一类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投标人业绩获奖
1.香山实验小学(新址)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荣获2022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2.DK20120042地块柏悦酒店项目、荣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DK20120042地块柏悦酒店项目、荣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费率(%)
68.77
项目负责人
吴旭
证书编号:20141200784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孟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项目
2.开发区双塘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孟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项目
2.开发区双塘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业绩获奖
1.舒兰市中医院(绿园小区医院)、2020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2.包头医学院科训楼、2021 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包头医学院科训楼、202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