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新质人才园培训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2-15
项目名称: 弋江区新质人才园培训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90FJ25EP0029
招标公司: 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弋江区新质人才园培训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WH090FJ25EP0029
标段名称
弋江区新质人才园培训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WH090FJ25EP002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芜繁路鲁港新镇7-10号
联系人及电话
贾工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勇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67.56
项目负责人
游传秀(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刘国元(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川查看完整信息589;20213400870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安徽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长城宿舍改造提升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费率(%)
68.12
项目负责人
张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王向伟(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豫查看完整信息686;20001101792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洛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二标段);中国航油科技信息基地装修工程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装饰改造工程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66.37
项目负责人
黄平(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宋志荣(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查看完整信息575;20081300654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松江区公安分局原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进贤县社会福利院1#楼室内装修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新建大宁路街道466街坊征收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投标报价必须以费率形式报价”进行报价,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投标人形式评审不通过;
2、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投标报价必须以费率形式报价”进行报价,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投标人形式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三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基准价:67.86%;
3、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