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2024-11-21
项目名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 AHGJ2022-11-09
招标公司: 舒城县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发布时间:2022-11-16 14:13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 -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 -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AHGJ2022-11-09) 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 022 年 1 2 月 6 日 0 9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GJ2022-11-09
2、项目名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 -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预算金额: 4 30 万元
6 、最高限价: 4 30 万元
7 、采购需求: 舒城县人民医院 医共体 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本项目共分为 三 包:
第一包: 麻醉机 10台及麻醉机回路消毒机1台 , 其中总院 5台麻醉机、1台麻醉机回路消毒机;城关镇分院2台麻醉机;千人桥、高峰、张母桥分院各1台麻醉机; 最高限价 220 万元;
第二包: 呼吸机 8台 , 用于总院, 最高限价 160 万元 ;
第三包:口腔 CT 1台 , 用于总院, 最高限价 50 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可分投也可全投,且可同时中标,但须分别按包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8、 标段(包别)划分: 共三个包, 第一包: 麻醉机及麻醉机回路消毒机 ; 第二包: 呼吸机;第三包:口腔 CT 。
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所对应的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注册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证;进口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进口注册证(含附页、附件)。
( 3 ) 供应商所投包别涉及放射类设备须提供有效的 “辐射安全许可证”。
( 4)供应商所投包别涉及消毒类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3、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购文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信息”、“其他领域交易”版块关于本项目的公告下方免费下载 。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2 年 12 月 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开标室(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3、标书要求:应在 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现场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否则将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 。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采购标的产品制造商多为大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保证充分竞争和供应,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向采购人 、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2 ) 供应商须自行了解 企业自身 同项目实施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的供应商无法现场开标或进场实施 等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开标,供应商仅 能 确定一名人员参加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 投标 授权书) 、 本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 说明 原件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 (接种记录为 “安康码”内疫苗接种信息或接种证明,若是有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 本人 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48小时内),并出示 本人持有的 “安康码” 】 ; 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 ( 须单独提供材料,参照投标文件中对应材料格式制作 ) 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 开标 会议者, 投标 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 资格无效。
( 4 ) 答疑
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邮件形式提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站“交易信息”、“其他领域交易”版块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招标办 查看完整信息
设备科 查看完整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
名 称: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 3#10层
联系方式: 陈工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2 年 1 1 月 1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