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桐城双新产业园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输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11-18
项目名称: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桐城双新产业园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输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TCGC(2022)128号
招标公司: 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输配电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桐城双新产业园 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输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TCGC(202 2 ) 128 号
项目名称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桐城双新产业园 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输配电项目
招 标 人
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2 年 11 月 9 日
公示期限
202 2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 2 年 11 月 14 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 35550000元(其中设计费 900000 元;建安费:34650000元)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汪亚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皖 2341*******
身份证号码: 3408*********0025
投标人业绩
1、 (设计业绩)安徽安庆望江县麦元 35KV输变电工程
2、 (运维业绩)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高低压配电系统运维服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 河南省同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 35550000.00元(其中设计费900000.00元;建安费:34650000元)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焦向阳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豫 1412 *******
身份证号码: 4104 ********* 25 57
投标人业绩
1、 设计业绩:河南新乡卫辉东岭 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 运维业绩:宝丰县鑫泰光伏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宝丰鑫泰 10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外线110KV输电线路2021年度委托运维合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郑州问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 35550000 元(其中设计费 900000 元;建安费: 34650000 元)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 巴海龙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皖 2341*******
身份证号码: 3412***********4175
投标人业绩
1. 河南驻马店平舆郭楼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 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35KV 变电所及开闭所、 10KV 配电房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 桐城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