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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 2024-10-21

项目名称: 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MASCG-3-F-F-2022-0234

招标公司: 当涂县城市管理局

中标公司: 马鞍山繁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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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MASCG-3-F-F-2022-0234

二、项目名称: 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繁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纬二路 6号

中标金额: 324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当涂县城区日产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及生活废弃杂物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除外)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运行委托服务管理。

服务要求: 所有服务必须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服务 时间 : 3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卫华、王家芳、丛林、赵家玉、王宗杰、王克松、王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预算金额的1.2%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40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 603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振兴路 61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 6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王志婷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 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

* 当涂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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