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湖镇竹片厂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11-06
项目名称: 太平湖镇竹片厂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太阳能路灯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项目概况
太平湖镇竹片厂采购项目( 二次 )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YW202610 29-2
项目名称: 太平湖镇竹片厂采购项目( 二次 )
预算金额: 396 . 128262 万元
最高限价: 396 . 128262 万元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需求: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 1座,建筑面积 约 1000㎡;新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 约 4 00㎡。配套实施室外附属工程,包含 场地平整、 室外场地硬化、 挡土墙、太阳能 路灯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控制价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 140日历天
建设地点: 黄山区 太平湖镇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被执行人( 投标人存在被执行人记录, 未 提供有效结案 或 履行完毕证明的 , 资格审查不合格 ) 名单的;
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 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申请人 资格要求第 2.1.(4) 条信用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 至 2026年11月12日09点00分
地点: 黄山昱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区甘棠镇沁园 15幢101室二楼)。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处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现场递交至代理处。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填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供应商未按规定从其它途径获取询比文件的,其递交的询比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202 6 年 11 月 12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黄山昱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区甘棠镇沁园 15幢101室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 6 年 11 月 12 日 09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黄山昱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区甘棠镇沁园 15幢101室二楼)
注 : 纸质文件 1正 1 副,密封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本项目询比文件规定的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 开 标;
②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3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比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递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比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比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询比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递交)向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提出投诉。
4 .本询比公告属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比公告与询比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比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太平渔村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黄山昱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区甘棠镇沁园 15 幢 101 室二楼
联系方式: 0559- 85856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洪 女士
电 话: 0559- 85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