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 2026-11-05
项目名称: 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 太和县中医院
中标公司: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银医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阜阳
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 三次 ) 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太和县中医院 的委托,就 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 三次 ) (项目编号: GN2026-36- 7359 )组织 比选 采购。本项目于 2026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 评审 ,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 三次 )
项目编号
GN2026-36- 7359
采购内容
太和县中医院银医合作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候选人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 2026年 11 月 5 日 至 2026年 11 月 9 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太和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4 、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