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中医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11-05
项目名称: 濉溪县中医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HPHB-2025-056
招标公司: 濉溪县中医医院
中标公司: 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用液氧配送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一、项目编号: AHHPHB-2025-056
二、项目名称: 濉溪县中医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青东一路北段路东 10米
中标金额: 130375.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濉溪县中医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白杨路 1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郭楼桥西 50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205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