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鄂宏顺9号”船罚没砂料处置(二次)交易公告
- 2026-11-05
项目名称: 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鄂宏顺9号”船罚没砂料处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H7GYCQ26C01081
招标公司: 宿松县水务局
采购标的物: 船罚没砂料处置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项目名称
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 “鄂宏顺9号”船罚没砂料 处置(二次)
项目编号
H7GYCQ26C01081
委托方
宿松县水务局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6年 11 月 4 日至 2026年 11 月 11 日;
2.咨询展示期:2026年 11 月 4 日至 2026年 11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
3.竞价时间:2026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15 : 3 0(延时除外)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物名称: 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 “鄂宏顺9号”船罚没砂料 处置(二次)
堆放地点: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院墙内,砂料重量 746吨。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科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安科( 2026)(资评)字第0027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44760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名 称
转让底 价
(元)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宿松县汇口镇三江货运码头 “鄂宏顺9号”船罚没砂料 处置(二次)
40284
1000
12000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 宿松县水务局 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
2.意向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使用权过户、交接等手续。
3 .其他特别说明:
①本次拍卖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转让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因竞买人了解不彻底而产生的责任与商业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意向竞买方务必在竞价前自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标的物实况。成交人不得以面积差异或其他瑕疵为由拒绝履约或要求调整价款,一经竞价成功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潜在风险,相关风险与转让方无关。意向竞买方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成交后不得就标的物实际情况差异、瑕疵等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等索赔。
②若受让方未按时付清成交价款或未缴足拍卖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重新拍卖时,原受让方不得参与竞买,且须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价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差额。
③受让方处置过程须接受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④建议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状,并谨慎参与竞买,因买受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拍卖公告描述不一致等为由,调整拍卖成交价格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1. 本次处置标的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采用电子连续竞价模式开展线上拍卖,报价达到底价且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受让 人 。
2. 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 请按本公告公示的竞价时间及时有效地进行网络竞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
(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点击右上角蓝色方框,选择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可选择用户名密码或者皖事通APP扫码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交易保证金缴纳:请意向受让方于 2026年11月11日 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交易保证金请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 1)户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4. 保证金支付注意事项:
(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现金付款及其他付款方式;
( 2)付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委托付款或借用第三方付款。
5. 资格审核:
项目登记成功后,意向受让方应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文件,等待拍卖人审核。资格审查文件包括: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6. 资格确认:
( 1)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1日17时前 ( 逾期不予受理);
( 2)报名方式:本次出让报名只接受线上网络电子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 3)报名材料(在线上提交审核):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
7.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1000 元
8. 注意事项:意向 受让方 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 安徽省物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2.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 料递交地址: 宿松县都乐福超市六楼物华拍卖公司宿松办事处 ,联系电话 : 郭云萍 183 2562 6166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 付贰仟元整作 为拍卖佣金。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 宿松县水务局
地址: 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
联系人及电话: 朱楠 187 1556 5686
2. 代理机构:安徽省物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都乐福超市六楼物华拍卖公司宿松办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云萍 183 2562 6166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宿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九、附件
本次交易遵照《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熟知并严格遵守各项交易规则,本次拍卖未尽事宜,均以《竞拍须知》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充分理解并自愿认可本次拍卖全部交易文件内容,无条件接受所有条款约束,并自行承担相应交易风险与法律责任。
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一旦参加竞买,即 表明 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宿松县水务局 、安徽省物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 物华国际 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 宿松县水务局
2026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