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无为市(二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1-04
项目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无为市(二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无为市林业局
采购标的物: 绿化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无为市(二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
WH810NT26SG0711(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680号)
标段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无为市(二标段)施工
标段编号
WH810NT26SG0711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林业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新马路 18 号;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 66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7-110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翰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无
投标报价(元)
16299403.43
项目负责人
邵秋艳(技术负责人:张杰)
证书编号:ZGB39032332(技术负责人:C查看完整信息5)
证书名称: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园林工程师)
工期(天)
3年主体施工期(2026年―2028年),分年度分段完成采伐、修枝、林地清理、整地、补植栽植等全部主体营造林工序;抚育管护分阶段顺延履约,不计入3年主体施工工期
注:1.中幼林抚育、补植改造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2 年;
2.更替改造、采伐改造更新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3 年;各年度栽植苗木抚育周期自当年栽植完成起算,分年度分批次开展每年 2 次除草、松土、修枝等抚育作业;项目阶段性验收同步于各年度施工结束后开展,全部抚育管护期满后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2025年昌平区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市级补助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二标段(施工);2.昌平区2024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二标段(施工)。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福州绿盾生态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无
投标报价(元)
16538029.65
项目负责人
游水光(技术负责人:洪志胜)
证书编号:2019010B0267(技术负责人:2018517C0332)
证书名称:林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林业工程师)
工期(天)
3年主体施工期(2026年―2028年),分年度分段完成采伐、修枝、林地清理、整地、补植栽植等全部主体营造林工序;抚育管护分阶段顺延履约,不计入3年主体施工工期
注:1.中幼林抚育、补植改造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2 年;
2.更替改造、采伐改造更新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3 年;各年度栽植苗木抚育周期自当年栽植完成起算,分年度分批次开展每年 2 次除草、松土、修枝等抚育作业;项目阶段性验收同步于各年度施工结束后开展,全部抚育管护期满后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惠安县紫山镇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和松林改造提升服务采购项目;2.2024年南安市官桥片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无
投标报价(元)
16150742.03
项目负责人
陈一佐(技术负责人:孙其森)
证书编号:9342022000603080250(技术负责人:孙其森)
证书名称:林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调查规划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3年主体施工期(2026年―2028年),分年度分段完成采伐、修枝、林地清理、整地、补植栽植等全部主体营造林工序;抚育管护分阶段顺延履约,不计入3年主体施工工期
注:1.中幼林抚育、补植改造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2 年;
2.更替改造、采伐改造更新地块苗木连续抚育 3 年;各年度栽植苗木抚育周期自当年栽植完成起算,分年度分批次开展每年 2 次除草、松土、修枝等抚育作业;项目阶段性验收同步于各年度施工结束后开展,全部抚育管护期满后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祁门县林地占补平衡人工造林服务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全椒县森园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职称证书。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16312396.51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