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招租交易公告
- 2026-11-02
项目名称: 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NQ-3-2026-139
招标公司: 当涂县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经营权招租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NQ-3-2026-139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土 地 经营权招租
转让底价
900000元(5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2026年11月2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00至11月17日上午10:30
资产概述
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土 地 经营权招租 , 面积约 300亩,流转期限5年,起租价600元每亩每年,竞拍保证金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40000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委托人交付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招租会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意向竞租人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6年11月2日
公告期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6日
价款支付方式
由竞得人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本村村民组成员,享有优先承租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土地用途为小麦、大豆等农作物种植,不得从事多年生农作物种植,招租土地及周边围埂不得自行栽种树木,不得从事与农作物种植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竞得人不得将该土地经营权对外转租,竞得人在租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租赁期间由于其他原因,如:干旱、洪涝、地块受桥体遮挡日照不足、雨季易积水,桥面滴水、落尘或其他自然灾害(含飞禽走兽破坏)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种植农作物产量受影响而导致收益损失,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已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地块现状,自愿承担地块先天条件带来的全部种植风险。
2、此次流转地块包含机耕路、灌溉渠等。
3、本次流转地块对应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享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归地块竞得人享有。
4、租期内若遇兴建道路、涵梁、电力设施架设等公益性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因施工占用承租土地面积的,经实际测量后,委托人给予核减占用面积,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剩余年份承包费委托人无息退还,如种植了农作物,青苗补偿费参照《当涂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5、承包经营期内,竞得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6、竞得人须承诺合同到期后10日内,无条件交付该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所有种植物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处置,相关损失、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补偿、赔偿。
7、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地块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8、承包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实行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5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
9、竞得人在缴纳承包费时,同时也要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0元(其中20000元履约保证金是保证租赁期满,租赁标的物按期退还竞得人,租赁标的物完好可以正常耕作及无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环保问题;另外20000元履约保证金是保证租赁期间无焚烧秸秆行为),竞得人在租期内必须遵守当涂县江心乡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文件相关规定,不得私自焚烧秸秆,如竞得人违反约定行为,将扣除20000元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承租期内竞得人不得随意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环境;租赁期满后,竞得人按期完好地交还土地;如竞得人在租赁期内遵守上述约定,期满后按期交还租赁土地,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竞得人,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竞得人承租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包、分包等方式再流转该标的,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出租合同,收回流转标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12、租赁期内,竞得人如需提前退租,应提前2个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委托人同意,竞得人擅自提前退租的,属于竞得人违约,委托人不予退还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
13、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出租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出租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地块。
14、竞租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涉及的水、电、路使用争议等,竞租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5、流转地块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16、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7、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与于湖路交叉口西 100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6日17:00止。各竞租人须于该时间前将竞拍保证金从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汇入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拍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竞拍保证金以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租资格。意向竞租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2、如竞租不成,竞拍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由意向竞租人携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办理竞拍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出租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竞拍保证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5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招租项目代理费为5年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竞得人须在招租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查看完整信息)。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5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招租成交关系,所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委托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原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竞得人缴清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委托人处签署出租合同,竞得人所签署的文件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出租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所缴款项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
交易方式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会将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00,在当涂县江心乡司法所二楼会议室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得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拍保证金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4、招租现场实行准入制:
⑴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凭下列资料进场: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④经意向竞租人签字确认的竞价须知。
⑵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凭下列资料进场: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③经意向竞租人签字确认的竞价须知。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
5、竞租人进场后取得竞租资格,领取竞租号牌。
6、竞租人进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7日8时至9时50分。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竞拍保证金金额
竞拍保证金 100000元;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足额将竞拍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竞拍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6日17:00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N2340521MF0512780F
证件类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企业 /单位经济类型
集体经济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无
转让方联系人
陈云霞
联系电话
五、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旻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 9栋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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