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27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13GQ2026FW9906
招标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泰之玖康养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
项目编号
WH13GQ2026FW9906
标段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
标段编号
WH13GQ2026FW9906 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泰之玖康养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芜湖市环城西路 1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城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 205 号副楼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9 月 07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投标 报价
5680825元
授权代理人
刘依然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于与医疗现有已部署的业务体系与既定技术架构开展全部建设与改造工作。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现行国家行业规范以及官方验收评判标准。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通过互联互通四级评测。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承德市中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2、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研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大数据产业园 A1栋 1301-1302室
投标 报价
5373000元
授权代理人
年丹丹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于与医疗现有已部署的业务体系与既定技术架构开展全部建设与改造工作。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现行国家行业规范以及官方验收评判标准。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通过互联互通四级评测。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场外衍生品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2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 集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总院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九明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万达二期 1号楼1902室
投标 报价
5850000元
授权代理人
乔佩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于与医疗现有已部署的业务体系与既定技术架构开展全部建设与改造工作。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现行国家行业规范以及官方验收评判标准。
服务期: 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通过互联互通四级评测。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城东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2、芜湖至上医院智慧医院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 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