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等相关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18
项目名称: 安徽省儿童医院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等相关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DXG-2026CG032901
招标公司: 安徽省儿童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
项目地区:安徽
安徽省儿童医院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等相关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儿童医院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等相关试剂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GDXG-2026CG032901)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6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澜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 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被异议人名称;
(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 4)异议事项;
( 5)相关请求和主张
(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 7)法律依据;
(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