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育肥牛场一期东区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择比选公告
- 2026-10-16
项目名称: 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育肥牛场一期东区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择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育肥牛场一期东区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育肥牛场一期东区运营服务项目
比选人名称: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育肥牛场一期东区运营服务,运营 约 1 3 00 头牛 ( 具体以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品种为西门塔尔、安格斯等。拟选择一家肉牛养殖运营服务单位,主要工作:饲喂、草料加工、疫病防控、粪污处理、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及台账归档等。
项目采购预算:约 380 万元(具体以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 报价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 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专家论证费和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如有流标产生的费用。
招标最高限价:按照以下文件取费标准的 40%计取。
参 考原 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文件。
以上费用由本项目中标运营服务单位进行支付。
二、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前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提供官网登记截图 , 以上加盖公章。
2. 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
3.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业绩时间以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至今,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须提供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 2 个。
注: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或 省级 及以上采购平台 官网 或国家认可的公开渠道 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官网截图及代理合同复印件,资料不全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 3 个自然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 2 人)需是
申请单位本单位登记人员,提交 公共资源交易 网站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三、比选办法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 不采用综合评分法 ,不设技术分、商务分。以价格作为唯一评标因素,采用 “ 有效报价区间内最接近评标基准值者中标 ” 的办法确定中选候选人。 详见附件。
四、比选程序
1. 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比选办法计算绝对值偏差,按照绝对值偏差,选取最小者为第一候选人。
2. 递交比选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 3 家的不开标比选;
3. 评审小组由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 比选文件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并装订比选申请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加盖公章;
( 2 ) 资格证明材料 :按照本公告第二条 “ 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 的规定,提供全部对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承诺书、类似业绩证明、拟派人员配置、服务承诺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 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
(4) 报价函 (取费标准的xx.xx%)。
2. 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 1 份,含 “ 正本 ” 壹 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 9 日 15 时 00 分 (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高新区互联大厦 1615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代理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高新区互联大厦 1615 室
联 系 人:高强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附件:比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