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绩溪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6-10-10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6年度绩溪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各乡镇党政办,县直各相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 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6〕62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全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县企、事业单位 (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评审层级范围。根据评审权限,县人社局与县科技商务工信局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县工程系列初级评委会负责评审的工程专业类别有:电子信息工程、专利工程、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材料工程等专业。
二、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相关纸质材料,在申报人网上申报成功后线下报送。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7:00。
2.申报网址: /。
3.登录办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5.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所有上传的附件应以文件内容命名,如“身份证正面”、“聘用合同(20XX-20XX)”等。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打码扫描件应按要求规范打码。所有业绩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6.申报材料:
( 1)年度考核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盖章上传《单位公示证明》);
(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员申报助理工程师提供)、技能等级证书(高技能人才提供);
( 3)学历、学位证书;
( 4)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 5)继续教育证书(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的学时材料,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等级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须有本人签名;民营企业申报者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 6)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个人工作业务总结(侧重总体工作)及专业技术报告(侧重专业技术工作)各1篇;高技能人员提供独立撰写1篇以上的工作笔记、工作汇报、调研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累计不少于5000字),或编制了1本(份)操作手册以及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
( 7)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 8)其他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原件。
所有材料如上传为复印件的,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将科研信息,上传的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刊、课题、获奖、业绩、技术报告等)必须完整真实,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由各主管部门出具,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申报转评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转评”)。
3.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9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县人社局事业股(专技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亚威,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联系地址: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股(专技股)。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时间节点。 申报人工作资历(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节点为 2026年12月31日,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年限时间按周年计算。申报人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成果。
(二)关于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三)关于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 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 2024〕1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五)关于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
(六)关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七)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等情况。推荐单位应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 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则判定申报材料无效,终止申报流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63730880;绩溪县人社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
2.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4〕16号)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5.单位公示证明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