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2026-10-08
项目名称: 寿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XJY查看完整信息001
招标公司: 寿县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安徽 淮南
1. 采购条件
1.1 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采购依据(批文名称 / 编号 / 相关纪要):会议纪要
1.4 项目代码: HXJY查看完整信息001
1.5 采购人:寿县人民医院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金额: 200000.00 元 / 年, 800.00 元 / 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采购人为三级综合性医院,院内设液氧站房 2 座、液氧储罐 3 个( 1 个 10 立方米, 2 个 5 立方米),预计年供货量不低于 250 吨。为保障医疗供氧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拟实施寿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2.2 采购需求:寿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
2.3 项目类别:服务类
2.4 合同履行期限: 365 日(执行 1+1+1 模式)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或类似表述)、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或医用液氧《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或类似表述);
( 3 )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或类似表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或类似表述);
( 4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7-2019 》 2.2.4.2 条规定许可条件允许共享的,应当按规定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并出具允许共享的证明材料);
( 5 )属于投标供应商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或类似描述);
( 6 )属于供应商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方应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3 其他要求: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见附件(非直接发包项目)
5. 交易时间及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
5.1 交易时间: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 点 00 分
5.2 交易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 5 楼
6. 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寿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文虎
电话: 05542766109
6.2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强
电话: 05542751990
6.3 质疑
质疑联系人:李文虎(采购人代表)、张强 ( 代理机构)
质疑联系方式: 05542766109 、 0554275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