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8号标准化厂房和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运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 2026-09-26
项目名称: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8号标准化厂房和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运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南陵县强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厂房租赁权、标准化厂房租赁、标准化厂房和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运营权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 8号标准化 厂房 和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运营权租赁 招标
公告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 8 号标准化厂房共 4 层,每一层建筑面积为 4734.47 ㎡ , 建筑面积 共计 18937.88 ㎡ 。拟公开出租,以厂房建筑面积为准。厂房四层配套建设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本次招标将厂房租赁权与绿岛喷涂中心运营权捆绑出让、分别报价、分开结算。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或个人,于 202 6 年 10 月 9 日 18 点前提交 相应投标文件至 南陵县强村建设有限公司 。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 8 号标准化厂房 租赁 。
(二)标的基本情况
1 . 南 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 8 号标准化厂房 租赁 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标的项下的 厂房 进行 租赁 使用的权利。
2 . 南 陵县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许镇镇创业园 8 号标准化厂房 办公地址位于许镇镇工业园区地块 。
(三)合同期限
承包期为 5 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四)租赁用途
出租 厂房须用于工业制造 ,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租,否则视为承租人根本违约,出租人可就此行使合同解除权。 。
( 五 ) 租赁 厂房 起拍价: 具体以报价单为准 。
出租标的承租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租金按合同所定五年 租赁 期, 按年 支付, 每年 先支付后使用。在此履约 租赁 期内,如 租赁 方违约, 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将支付 10%的违约金。且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绿岛喷涂中心运营权:本厂房四层配套建设绿岛喷涂中心(环保设备),其运营权与厂房租赁权捆绑出让、分别报价、分开结算。运营权起拍费率为 3% ,即年度基础运营费=项目竣工审计总投资额 × 报价费率,投标人直接以费率报价,报价费率不得低于 3% 。评标时绿岛运营费率按基准价 900 万元折算比较,实际结算按项目竣工审计总投资额 × 中标费率据实计算,基准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中标运营方须在 5 年运营期内提供本项目至少 30% 的产能向园区其他企业开放,公共服务收费执行市场公开价九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 租赁 能力的法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 6 年 9 月 26 日 10 :00 至 202 6 年 10 月 9 日 1 8 :00 。
2. 方式 : ( 1 )南陵县许镇镇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报价单
( 2 )电话预约到 南陵县强村建设有限公司 领取报价单
( 3 )本次报名需收取 竞标 履约保证费用 4.0 万元 / 每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10 月 9 日 18 :00
2. 开标时间 : 202 6 年 10 月 10 日 10 :00
3 . 开标地点: 南陵县强村建设有限公司 。
4 . 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质、授权委托书和报价单均 需加 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6 年 10 月 9 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南陵县强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邓小三 查看完整信息
2. 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 程鑫鑫 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网址:南陵县许镇镇 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报价单 3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