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油脂试剂物资采购(2026年)询价公告
- 2026-09-15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油脂试剂物资采购(2026年)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油脂试剂物资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现对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油脂试剂物资采购(2026年)”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供应商在中国e车网()与城轨采购网()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合作。
一、询价内容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油脂试剂物资采购( 2026年)项目供货及相关服务内容详见本公告及采购清单。
二、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
(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 2)母公司和子公司。
3.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物资类别的制造或销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须填报货物单价(含税),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 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公告、采购清单、合同文本等全部要求。若本项目存在答疑、澄清,请 供应商在答疑、澄清发布后 及时更新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若对本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清单、合同文本等内容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供应商填报的单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公告、采购清单、合同文本等全部要求。
3.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采购清单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将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供应商报价时需明确报价适用税率,最终中标金额以含税总价为评定标准。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但不含税金额不随增值税税率的变化调整。
5.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天。
四、评审办法
1.本项目在两家平台同步询价,报价截止后对各平台供应商报价同时进行评审。满足询价公告中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不同供应商累计不少于3家方可开标;若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且供应商报价密闭不开启。
2.推荐有效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五、投标(报价)保证金
1.形式: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由平台代收。
2.金额:人民币 18000 元。
3.退还:采购人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报价供应商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由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盖章,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收取提交至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项目履约等工作由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并盖章。
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成交确认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3.收受方式为:þ银行转账 þ银行保函 þ保证保险 þ担保机构担保;
4.收受人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
5.保证金接收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
账号: 55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
6.提交时限:成交确认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
7.收据领取(合同签订前须领取收据,并及时将收据扫描件发至采购人);
领取时间:缴纳保证金后 3个工作日内
领取地点:合肥市西藏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合肥轨道珠江路车辆段控制中心大楼 1105室。
退还: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双方无争议后退还。
8.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9.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0.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11.采用保函或者担保的,保函有效期最晚不得早于2027年12月31日。若保函有效期满无法履约完成的,应提前一个月办理保函续期或替换保函,续期保函或替换保函有效期根据项目实际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交货地点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珠江路车辆段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交货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约 540 日历天)(交货期限为暂定日期,实际情况以甲方《物资发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为准)。
九、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罚则
1.参与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询价过程中存在影响正常网上询比价工作秩序行为的,2年内禁止该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的任何采购项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中标人收取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中标人参与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的线下采购项目等:
( 1)应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成交确认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确认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实施信用惩戒;
(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实施实施信用惩戒;
( 3)若中标人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保护或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及其他所有损失。
( 4)中标人在本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十一、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采购清单及相关附件在中国 e车网“”与城轨采购网()上发布,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本项目询价公告、采购清单及相关附件内容的修改、补充将在上述各网站发布,若与其他媒介发布的文本有不同之处,以中国e车网与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珠江路车辆段
采购公告详见: 城轨采购网:/Purchase/Notice/NewDetail?Id=18fb8190-5d71-4b15-b6f6-6fa6ce13a4a5 或 /inquiry-16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