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蚌埠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2包入围结果公告
- 2026-09-11
项目名称: 2026-2028年蚌埠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2包入围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KJXY202607270733
招标公司: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一、项目编号: KJXY202607270733
二、项目名称: 2026-2028年蚌埠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2包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四、最低入围分值
第1包:74.6分,第2包:79.0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入围单价
包别1 包别2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红(组长)、刘芳、李祎、蔡勇、薛云(征集人代表)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人:薛云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陈翔翔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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