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园区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成交公告
- 2026-09-09
项目名称: 某实验室园区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GN2026-17-6775
招标公司: 某实验室
中标公司: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某实验室园区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成交公告
一、 项目编号
GN2026-17-6775
二、 项目名称
某实验室园区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 8号1 幢363室
成交金额: 269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某实验室园区绿化总体规划修编和部分区域的初步设计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瑶、肖绍徽、凌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2、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202 5 年 9 月 9 日 —202 5 年 9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实验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联系人:刘工、胡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应急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