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2标段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9-02
项目名称: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2标段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6-02-5395
招标公司: 安徽巨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城市更新项目、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 2 标段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巨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 2标段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三次) 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 2标段施工电梯、井道电梯设备租赁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GN2026-02-5395
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 8 月 14日
开标日期: 2026年 8 月 31 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肥市润起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 ***** 2幢1905室
投标报价: 1513680元
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服务 期:井道电梯租赁 12个月,施工电梯租赁8个月。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将相关设备运达施工现场、调试完毕且经招标人确认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招标人通知的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节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 202 6年 9 月 2日至 202 6年 9 月 5 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 . 被异议人名称;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 .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安徽巨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 6年 9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