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6-09-02
项目名称: 关于同意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招标公司: 萧县圣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萧县圣泉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回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为 稳定提升老岱河现状水质为 IV类,并最终助力萧濉新河国控断面的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要求, 原则同意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的建设规模 。
二、 项目建设规模 及 内容 : 项目安排 在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潜流湿地 +生态塘(氧化塘),新建尾水湿地面积约33525平方米(50.2875亩)。建设内容包括(1)氧化塘1729m 2 。( 2)潜流湿地28283m 2 。( 3)进、出水和回用管道3928m。(4)回用水提升设备1套。(5)电气自控系统1项。(6)湿地进出水质在线监测2套。(7)湿地附属设施1套。项目总投资为4494.31万元 。
三、 项目 资金来源 及工期安排 :资金来源 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3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工 期安排 为 14个月。
四、 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 其他 相关手续, 不得未批先建。
五、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 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6 年 8 月 18 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 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印
项目代码 : 2606-341322-04-01-47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