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公安局原消防队商住楼公安局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二号标的物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9-01
项目名称: 来安县公安局原消防队商住楼公安局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二号标的物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czlacq202608-017-02
招标公司: 来安县公安局
中标公司: 郝希娟
采购标的物: 门面房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来安县公安局原消防队商住楼公安局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 二 号标的物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czlacq202608-017 -02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来安县公安局 委托,于 2026年8月 19日 发布竞价公告,对 来安县公安局原消防队商住楼公安局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二号标的物 进行公开竞价, 2026年 9 月 1 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郝希娟
成交金额: 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年(14500.00元/年)
公示期: 2026年 9 月 1 日至 2026年 9 月 4 日
招租单位: 来安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高长树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王静 查看完整信息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来安县公安局
代理公司: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