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市贵池区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清溪,江口和里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O)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 2026-08-31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市贵池区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清溪,江口和里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O)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CEG-2026081322001
招标公司: 安徽建工(池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采购标的物: 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报名进行中】 [安徽建工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建投池州市贵池区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清溪、江口和里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O)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08-31 11:47:51】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池州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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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安徽建工(池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受( 池州建投 )委托,现对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清溪、江口和里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EPC+O)-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 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清溪、江口和里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EPC+O)-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 ;
2、采购编号 : ACEG-2026081322001 ;
3、采购内容 : 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 , 含税控制价为 392173.61 元(税率为 9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必须按税率为 9 %税率进行报价)。
4 、 项目 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在评 审 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 否则按废标处理 ) ,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 法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非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类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类似业绩要求: /
4、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 /)(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 总 报价不低于(大于或等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或者无效标 。
8、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
9、 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
10、 未响应 采购 文件 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
三、 采购 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 /)投标人端下载 采购 文件 。
报名费用 100 元 /份(不退 ) , 采购文件费用发票:投标人 缴纳报名费后可申请线上开票 ,开票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票咨询邮箱: 1439607306@qq.com 。 ( 因线上自动开票系统需登录后方可正常运行,请投标单位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发起线上开票申请 )
四、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 ¥: / ) 。 采购 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转账账户见投标人报名界面,为银行虚拟账户,每个 采购 账号均不同,请投标人注意)。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 “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中标公告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公司备案后 5天内原账户退回。
五 、报价方式
2026 年 9 月 4 日 15 时 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六 、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 魏葛行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部门: 安徽建工(池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联系人: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七 、评审办法
详见采购文件 。
八 、货款支付
详见 采购 文件 ( 合同文本 )。
九 、重要提示
9 .1 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 9 %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皆可投标 , 若中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价格临界点进行折价,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 但是超出税率的发票金额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 人不予补偿。
9 .2 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 采购 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公司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 =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 若不接受将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 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若有 ) 并按相关 办法 处理 ;
如果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采购 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若有 ) 并按相关办法处理 ;
9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另外, 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9 .5 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9.6、本项目若为重新组织的采购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现场转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
9.7、合同签订前,经核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均无效:
( 1)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的;
( 5)初步评审要求或打分项要求提供的业绩资料,为不合格或存在履约异常的;
( 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注:控股关系认定,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 7)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9.8、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拒签合同;
( 3)中标人未能或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 4)投标人通过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借用资质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的并查证属实的;
( 5)被认定存在法律法规明确载明可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9.9本项目采用低额询比方式采购,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人须在进场施工前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核验;中标人进场前未能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作废标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
十、 履约保证金
( 1)合同价在500 万元以下,按合同价5%缴纳,最高不超过20 万元;合同价在500 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以下,按合同价4%缴纳,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合同价在1000 万元(含)以上3000 万元以下,按合同价3%缴纳,最高不超过60 万元;合同价在3000 万元(含)以上,按合同价2%缴纳,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 2)与公司有过一个完工项目业绩并已经办理完工(预)决算或者业绩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办理交工证书已经满壹年的劳务队伍,所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按照固定比例20%扣除,并在结算额达到所签合同30%工程量金额(扣除不可竞争项)时扣除完毕;与公司无完工业绩或未办理完工决算的供应商需全额缴纳现金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可以接受国有银行无条件履约保证金保函;
( 3)中标人须在进场施工前,与 采购 人签订合同(各类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4)中标人按合同完工后,办理封账协议或完工决算(业主变更未批除外),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项目部经信息化系统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5)中标通知书电子化 招采 平台发送后(当日不算) 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若有)转账至指定账户,超过未转的予以废标。
若 中标人 未 按上述规定执行, 采购 人将取消 其 中标 资格、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 ( 若有 ) 并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 采购 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 候选人 或重新 采购 。
( 6 ) 账户信息(见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