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8-31
项目名称: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NZX-2026-045
招标公司: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中标公司: 安庆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控改造设备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一、 项目编号: HNZX-2026-0 45
二 、 项目名称: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庆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天柱山路 80号科技创业园1号楼315、317室
成交金额: 22331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要求: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华、 操文、吴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 3350.00元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 育儿路 143号 ,联系电话: 0556- 4967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 190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育儿路 143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6年08月31日
附件:
20260831103413796.pdf
202608311033575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