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8-28
项目名称: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N2026-10-6778
招标公司: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承销团、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注册中期票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皖维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不超过10家(含10家)银行作为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团,负责中期票据的发行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发行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2.3 项目编号:GN2026-10- 6 778
2.4 招标范围:选取不超过10家(含10家)银行作为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团,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中期票据。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序号
项目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1
申报额度
不超过 40亿元
2
中票期限
不超过 5年(含5年)
3
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
4
发行计划
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
承销团选择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不超过十家银行组成承销团。后期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各入围单位服务情况等确定债券服务角色及有关注册发行安排。
6
募集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7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人报总承销费率,总承销费率的最高限价为 0. 6 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一般主承商资格的银行类机构(银行分支机构投标的,指其总行须具有相应资格)。
3.3 承销商须出具余额包销的承诺函 。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 发行成功时间 为准),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或联席)承销 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且单笔总发行额不少于 10亿元(含)。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 Wind截图,以Wind数据为评审依据。分支机构投标的,以总行承销业绩为准。
3.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次或者未划分包次的同一招标项目。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8月 28 日至 2026年9月 16 日 17时00分。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 17 日 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 1 7 日 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通过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公开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程志玮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联 系 人:许锋、章芹
注:应急客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称“优质采平台”)注册为“投标人角色”、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办理注册、已注册的注册信息变化未及时提交变更等情形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9.2 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均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技术咨询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