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含山县城区市政养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28
项目名称: 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含山县城区市政养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皖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安徽含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市政养护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项目名称
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 -含山县城区市政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名称
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 -含山县城区市政养护项目
标段编号
皖 E0-15-2026-0235 001-1
招标人
安徽含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统一代码
2509-340522-04-01-296143
最高限价
7702012.37元
代理机构
安徽龙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与花园路交叉口龙亢置业大楼 1层旁, 解科峰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动态合理价格法
开标时间
202 6 / 8 / 26
9:00:00
计划工期
485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银屏镇吕婆行政村黄冲村
投标价(元)
/费率(%)
5693416.89
项目负责人
陈文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负责人
张维伏 (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 FZ0926084 )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 业绩 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大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码口老政府 303、304室
投标价(元)
/费率(%)
5693487.75
项目负责人
孙弨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2021202104436
技术负责人
朱家金 (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 WD-1503058 )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 业绩 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马鞍山市汇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自然村 290-4号
投标价(元)
/费率(%)
5693907.05
项目负责人
吴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负责人
水亚楠 (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 ( FG ) 20164704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 业绩 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涛 ; 查看完整信息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 下午 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含山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