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26
项目名称: 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90FJ26JL0501
招标公司: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WH090FJ26JL0501
标段名称
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编号
WH090FJ26JL050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 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 S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 25 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
0.82
项目负责人(总监)
胡正喜
证书编号: 34001872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 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 1、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2、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1、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2、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
0.81
项目负责人(总监)
余清
证书编号: 34003960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新芜经济开发区航空新城运动中心建设项目
加分业绩: 1、新芜经济开发区航空新城运动中心建设项目;2、经开区万春二小建设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1、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2、经开区万春二小建设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
0.76
项目负责人(总监)
安广成
证书编号: 41010624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 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 1标段
加分业绩: 1、合肥市板桥中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山校区)新建工程;2、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1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1、新威·龙门悦府三期D区工程;2、安徽财经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和产学研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基准价:0. 84 %。
3、评标基准价方法抽取:方法 二 ; K值:0. 20 。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whjyzx),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