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2026-2027年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第二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8-26
项目名称: 安徽铁塔2026-2027年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第二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TT260503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本招标项目为 安徽铁塔 2026-2027 年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 ( 第二次 ) 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AHTT260503 )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1.1.2 招标内容为:
外市电施工部分:主要包括高低压电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电力引入相关的电缆、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 PVC 管等)。
基站配套施工部分:主要包括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走线架、空调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改造、维护等工作。
土建施工部分:主要包括新建铁塔基础、新建土建机房、新建框架机房、租赁机房装修、室外一体化柜基础、一体化机房(含彩钢板房、铁甲机房等)基础、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地网、搭接地网等工作。
注:能源及智联与以上施工服务相关业务包含在此次采购范围内。考虑能源、智联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客户的施工规范或需求与一体业务存在差异的,可不共享本次采购结果,此类项目允许通过标前评审或者按照单项目单独招标。
1.1.3 采购预算: 预估含税金额 490 万元 。
1.1.4 免费保修期:
外市电及基站配套施工部分:终验合格后 24 个月。
土建施工部分:屋面防渗 5 年,其它 2 年,基础及结构工程部分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的设计年限。
1.1.5 计划工期:土建施工单站自收到招标人委托之后, 3 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开工后 10 天之内基础浇筑完毕;基站配套施工单站自收到招标人委托之后, 3 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开工后 2 天之内施工完毕;外市电引入施工单站自收到招标人委托之后, 3 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开工后 5 天内(不含引电接火) /10 天内(含低压引电接火) /25 天内(含高压引电接火)施工完毕。
1.1.6 项目地点:黄山(休宁县、徽州区、祁门县、黟县)。
1.1.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均为折扣( on ) 100% ,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 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同类施工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含税)。
注:
( 1 )同类施工业绩应包含基站配套、市电引入、土建三个施工大类业绩;
( 2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 / 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
( 3 )业绩时间要求: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 4 )业绩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 ( 结算证明材料 ) 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三个施工大类一体化业绩,则一体化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税);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两个施工大类一体化和另外一个施工大类业绩,则合计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税),且两个施工大类一体化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 200 万元及另外一个施工大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若投标人分别提供三个施工大类业绩,则合计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税),且任意一个施工大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
( 5 )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采购方出具的明确标注同类项目业绩具体含税金额的盖章书面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该业绩将整体不予认可。
( 6 )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7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书:
(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4 )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 以上( 1 )( 2 )( 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 以上( 4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 2025 〕 44 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 年第 30 号令)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8 投标人的三类安管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
( 2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可以是 1 人同时满足,也可以是多人分别满足):
①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
( 4 ) 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各 1 人。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和 2026 年 4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持证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允许复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6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 “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 的;
( 17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 / 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 1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4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 年 8 月 26 日 2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4.3 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通过银行转账我司(开户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账号: 9990088查看完整信息01033 ),并在凭证上须有备注信息:单位简称、项目编号( AHTT260503 )及用途(标书费),注意备注内容不要添加特殊符号 (+-* ;各种括号()等 ) ,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 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 5.1 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月池路与天都路交叉口西 120 米中国通服(安徽)科技产业园,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业务部。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9:00-18: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高塔路 6 号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月池路与天都路交叉口西 120 米中国通服(安徽)科技产业园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经理
联 系 人: 陈艳霞、桂晔、阮春芳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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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yanxia_gh.ah@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账 号: /
账 号: 9990088查看完整信息0103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后,通过“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者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异议联系人:陈艳霞
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接收邮箱: chenyanxia_gh.ah@chinaccs.cn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 限责任公司(盖 章)
【 202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