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谷堆1号地块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 2026-08-26
项目名称: 周谷堆1号地块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项目编号: 2026BFBBZ50887
招标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周谷堆 1号地块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补疑 1
( 项目编号: 2026BFBBZ50887 )
投标人疑问部分:
1.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获奖”注( 1 )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须体现总监姓名”。
我方疑问: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 “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均不体现总监姓名,另行提供获奖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或合同甲方盖章证明加以证明,是否应予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第二类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知“ 3.2 投标报价”中: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我方疑问:本次招标采用定价招标模式,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 “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回复:无需提交。
4.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 个总监工程师业绩 ( 如提供多个,评标委员会仅认可第 1 个、第 2 个总监工程师业绩,多的不予评审 ) ……”
我方疑问:总监业绩是提供 1 个还是 2 个?
回复:投标人须提供 1个总监工程师详细评审业绩,如提供多个,评标委员会仅认可第1个总监工程师详细评审业绩,多的不予评审。
注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1388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吴邦磊
电 话: 0551- 66223831; 6622 3147
202 6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周谷堆1号地块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