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长河村60KW集体光伏电站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8-25
项目名称: 【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长河村60KW集体光伏电站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GHKJ-CG-202608006
招标公司: 金寨县铁冲乡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安徽晶美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伏电站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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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村60KW集体光伏电站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6-08-25 18:0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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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村 60KW集体光伏电站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GHKJ-CG-202608006
二、项目名称: 长河村 60KW集体光伏电站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美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现代产业园区)石船路与为民路交口以西150米金寨赛拉弗二期201栋厂房
成交 金额 : (大写)壹拾壹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 119880.00 元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 、 其他补充事宜
1、 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 A座8楼),联系电话:0564- 771177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铁冲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铁冲乡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 A座8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 工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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