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第3包手术耗材类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8-25
项目名称: 长丰县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第3包手术耗材类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26AT查看完整信息-003
招标公司: 长丰县中医院
中标公司: 长丰县医药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 26AT查看完整信息-00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 8 月 10 日
采购日期: 2026年0 8 月 21 日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长丰县医药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 69号
项目负责人:郭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方式:邮箱:leig@ahbidding.com;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四、质疑材料的要求
1 、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
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
长丰县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