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龙凤街景观街道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8-24
项目名称: 芜湖经开区龙凤街景观街道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ZZC-26101-0714
招标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中标公司: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一、项目编号:HZZC-26101-0714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区龙凤街景观街道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成交金额(费率):0.56%
四、评审专家名单:
汪晔、吴峰、储超祥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
收费金额:4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
(1)沈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项目EPC全过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2)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