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8-24
项目名称: 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SZQLCG-20260812
招标公司: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中标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一、项目编号:SZQLCG-20260812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捌仟元整(418000.00元)评审得分:92.6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范围:本次采购为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包括14座转运站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全过程设计内容服务。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交付采购人;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复审。具体节点安排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标准规范,与已批复的初设文件保持一致,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9#楼504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193号 联系方式: 陈工、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9#楼504室 联系方式: 石江波、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工、石江波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