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111弄4号202室住宅房产
- 2026-08-18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111弄4号202室住宅房产
项目编号: N0122FC260455
招标公司: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111弄4号202室住宅房产转让 标的编号 N0122FC260455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 111 弄“佳信徐汇公寓”小区内。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03.80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分摊面积20.8平方米 使用期限 /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住宅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所在层数:2层;总层数:20层。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配备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小区周边教育设施有田林第三中学,商业金融等服务设施有汇阳广场、世纪联华超市、好饰家商场等;小区周边有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11号线、12号线及1204路、43路、50路、92路等多条公交线路。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已办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徐字(2005)第 033924 号),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5,550,00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6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人民币5,550,000.00元(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查看完整信息812G
住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788号
法定代表人:徐玉良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特别提示:
(1)受让方必须符合上海市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上海市的相关房屋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包含房产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 3)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线上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意向受让方具体现场勘察时间。
意向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提前提交勘察申请的,转让方有权不予安排现场勘察,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取得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不能完成受让登记及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4)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 (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 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 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 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5、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自行了解上海市的相关房屋限购政策,不存在不符合上海市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的情况,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 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 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 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 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0、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 (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查看完整信息)咨询。
2、受让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65,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产权交易合同.pdf
03-现场勘察确认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方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 姚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其他
特别
声明
“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111弄4号202室住宅房产转让”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3日
转让标的已办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徐字(2005)第 033924 号),通水、通电。
(以公告内容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自行了解上海市的相关房屋限购政策,不存在不符合上海市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的情况,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以公告内容为准)
/
(以公告内容为准)
猜你喜欢
*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4号,佳佳乐园C区1号楼4单元4层40291号房产转让
挂牌价: 361,993.00 元
* [深圳市]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诗宁别墅区2栋3楼5号
挂牌价: 2,190,254.00 元
* [海口市] 海口市沿江三东路中北大厦A栋9层902房产
挂牌价: 1,036,932.00 元
挂牌方其他项目
* [池州市] 安徽石台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500万股股份)转让公告
挂牌价: 5,400,100.00 元
* [池州市] 安徽石台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股权(对应300万股股份)转让公告
挂牌价: 3,240,100.00 元
* [芜湖市]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文昌校区理发店出租公告
挂牌价: 115,800.00 元
* [芜湖市]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文昌校区汉堡店出租公告
挂牌价: 116,750.00 元
* [芜湖市]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繁昌校区水果店出租公告
挂牌价: 134,820.00 元
查看更多 >
最新产权项目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6号自编4号首层BA-2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号地下二层11号车位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号地下二层12号车位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6号自编4号首层B13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6号自编1号首层B20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68-8号地下自编四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东五街5-6号首层自编35号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6号自编4号二层215
*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辆汽车资产(苏EQ6E99)公开转让
* 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北侧、衡山路西侧中鹤国际1号楼102(1-2层东数第2商铺)转让公告
*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黎阳街道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5幢厂房租赁公告
* 新沂市双塘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矿山土石料(15万吨)转让项目公告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转让1辆途悦2967CC牌小型越野客车(吉AR07N5)(二次挂牌)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转让2辆机动车(陕A153S6、陕ALP779)(二次挂牌)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转让3辆尼桑牌小型普通客车(陕ALP377、陕ALP750、陕ALP751)(二次挂牌)
* 乌鲁木齐废旧板房一批
* 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电影院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27号五一电影院沿街夹层商铺(三次挂牌)
* 附小公寓楼北幢103室招租公告
国标支撑
统一模板
国家标准《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流程规范》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标试点经验,建立396个专业模板。
全程留痕
有效监督
交易全过程留痕,对接国家监测平台实现全程监督。
安全稳定
专业认证
本平台已获公安部三级等保认证、本公司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方隔离
双重保密
交易双方、平台相互隔离、信息保密、过程保密。
展示多元
渠道丰富
H5海报、AR全景、热点标签、视频、语音导览等多元化展示,软文、启动页、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广告等多渠道推广。
增值服务
一站齐全
配套交易场景下各类金融服务,让企业省心省力。
关于我们
关于e交易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新手必读
注册账号 报名指南 竞价指南
平台资讯
平台公告 e风采 曝光台
交易规则
产权交易规则 招标采购规则
加盟机构
加盟流程 加盟优势 加盟条件
苏公网安备32040402000423 苏ICP备1706103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80315 网站地图 e交易平台自律公约 电商平台公约
e交易-标准化非标资产交易平台 , 产权 、 土地 、 房地产 、 股权转让 、 债权 、 矿权 、 船舶 、 二手设备 、 二手车交易网站
版权信息: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层
在线客服
竞价中
我的关注
浏览记录
产权交易
招标采购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回到顶部
意见建议
* 联系人:
* 手机号:
* 留言主题:
* 留言内容:
* 验证码:
取消 提交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在线贷款申请
联系人姓名(必填)
联系人电话(必填)
联系地址(选填)
我已阅读并同意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点击下载: 《“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真实性承诺书》
数据加载中
请选择申请贷款的标的
* 序号
标的内容
挂牌价(元)
截止日期
选择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
去报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