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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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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共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招标公司: 中共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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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7日至8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025年11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项目规划指导不到位

(一)规划选址不科学

1.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未从源头上将灌溉条件、适宜适建等核心要素置于项目规划之前,未严格把控规划质量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图管田”联动审核工作机制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深入领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点。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46个,下发各区县组织学习,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执行水平。二是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区县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阶段征求同级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意见,在市级评审阶段聘请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对县级项目规划选址进行矢量数据审查,同时下达审查意见杜绝违规上图,确保高标准农田规划与水利灌溉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规划协调统一。三是督促祁门县结合当前底数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待建区域。祁门县完成高标准农田“一张图”的编制并通过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县级审查,实现项目全域可视化精准管控,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同时,黟县已落实县级资金实施补建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县级初步设计和市级评审。四是制订《黄山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与“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充分衔接,确保项目区全部落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保护区内。五是对相关责任人6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项目入库把关不到位

2.针对“对区县项目入库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深刻吸取教训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规范项目入库。二是对当前实施的1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项目建议书及市级评审情况。经排查,各项目均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并组织了市级专家评审。三是督促区县按照年度建设任务1.5倍的比例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市农业农村局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并督促区县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2025年7月至今,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章制度培训3次,系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建立、初步设计、过程监管、调整变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内容,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执行水平。2025年7月,吸纳5名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进入市级评审专家库。

(三)项目立项调研不充分

3.针对“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对2026年计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县级评审,充分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督促祁门县、黟县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县级评审工作,充分征求同级部门意见。二是建立黄山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目前入库项目超过年度建设任务的1.5倍。市农业农村局征集水利、住建、审计、资规等部门专家,选优配强“黄山市高标准农田专家库”,对2025年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市级设计评审环节严格把关,提出审核意见233条,督促区县重新修改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并经专家签字确认。

4.针对“部分项目征求民意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深刻吸取教训并落实整改。2025年,休宁县在五城镇召开户主会,就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规划征询村民意见并出具村民意见书;黄山区在弦瑞村、水东村等项目所在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充分征求村民意愿并出具村民意见书。二是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户主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要求制度性落实。2026年实施的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广泛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并签字确认。三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

(四)项目设计监管有缺位

5.针对“项目勘察设计不实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组织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重新编制设计方案,落实整改,目前项目已竣工,渠道正常发挥设施功能。二是针对勘察设计不实用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5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6.针对“项目设计留暗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及结算价格,同时强化审计结算。二是针对项目设计留暗门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督促区县完成整改。三是2025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规范变更程序,按规定程序督促区县在充分征求项目意见基础上按提出申请、现场复核、集体研究、上报审批等程序进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7.针对“设计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召开全市农田建设工作会议,重点对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进行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执行水平。二是摸排全市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变更、结算审计等情况,摸清2019年以来全市实施70个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变更、结算审计金额情况,做到底数清、责任实。涉及区县均就项目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做出了说明。三是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调整”要求,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对2025年实施的11个项目,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变更申请,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赴现场核查并据实批复。四是2025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按照“谁审批、谁调整”要求,依规对区县申请变更的2026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变更严格把关。五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五)项目招投标有瑕疵

8.针对“项目招投标有瑕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召开党组会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批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2026年2月,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参加“2026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第一期‘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省发展改革委对《2026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在中央投资项目中应用“AI+招投标”智慧大模型的通知》的解读,切实提升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水平。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并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限期整改到位,严肃处置违规发包项目,责成退回项目资金。三是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2024版农业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搭建“AI+招投标”招标系统,2026年度之后黄山市实施的中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项目可采用该示范文本实施招投标,全省批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国债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均全面应用“AI+招标投标”智慧大模型。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编制的招标文件,应采取自行审查或委托服务机构协助审查的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四是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的通知》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变更、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工作,对实施的项目均增加违约清单。五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追责问责。

(六)监理单位“监而不理”现象较为突出

9.针对“结算核查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收回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消除质量隐患。二是全面排查全市是否存在结算核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区县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三是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与履约监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追责问责。

10.针对“隐蔽工程验收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走访察看反馈的渠道和机耕桥,目前运行情况正常。督促相关区县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加强监理管理。在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增加监理合同违约清单,明确处罚措施,强化工程管理。二是针对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2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的通知》制度,督促5个区县在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中增加合同违约清单,已全部落实到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七)项目建设偏离设计内容

11.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取消或新增建设内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核实梳理2019年以来项目变更程序及档案资料,深刻反省并吸取教训,在今后项目中做实征求群众意见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变更,同时进一步规范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程序,充分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大户、村民等意见建议。二是针对项目建设偏离设计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8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2025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调整”要求。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对区县申请变更的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批复。针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设计环节等征求意见关键阶段,市级建立“意见征集—分类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公开”的闭环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源头上减少变更。四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追责问责。

(八)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12.针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结算工程款,同时按照合同履约条款扣除工程款,追缴违约金。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对质量问题进行修复,目前已修复完成。二是针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问题142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的通知》,2025年实施的10个项目均按要求增加违约清单,进一步规范项目变更、招标采购及履约监管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追责问责。

(九)施工进度监管不到位

13.针对“施工进度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按照合同办理延期申请,并于2025年9月就项目进度滞后问题约谈区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施工进度,2025年11月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同时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二是督促相关区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期完工问题进行说明。针对施工进度监管不到位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2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系指导机制》,明确每月赴区县督导不少于2次。制定《2025年度黄山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倒排工期表》,截至2026年7月底,全市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十)竣工验收不严格

14.针对“申请竣工验收流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5年1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要求在完成竣工决算后开展验收,同时就市级验收反馈问题督促区县整改到位并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对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采取“全覆盖”式验收。二是督促相关区县针对申请竣工验收流程不规范问题,分析原因,并补充完善10个项目标段竣工决算文件佐证资料和整改佐证,目前已完成补充并归档。三是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同时,借助派驻纪检组力量,对项目实地核查,督促区县立行立改。四是2026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黄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完成项目竣工决算为市级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市级验收反馈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整改情况纳入验收成效。要求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项目参建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五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15.针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图管田”联动审核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强化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审核把关。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46个,下发各区县组织学习,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二是督促涉及的区县结合底数核查工作,通过调整和落实补建,确保建成面积不减少。三是针对上图入库数据质量不高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5个。四是聘请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作为上图入库服务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阶段上图入库审核把关,2025年共对2024年11个项目、4.4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矢量数据审查,均下达审查意见至区县农业农村局并督促整改到位,杜绝违规上图。目前,2025年11个项目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均完成并报送省级验收。五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十一)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16.针对“高标准农田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管护意识、压实责任、提高成效。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46个,下发各区县组织学习,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二是督促相关区县通过补建、撂荒地整治等方式落实整改。三是针对高标准农田管控不严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7个。四是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对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的7个项目严格“以图管田”套合,并提出审查意见,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五是对相关责任人6人予以追责问责。

17.针对“长效管护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运用管护资金疏浚沟渠、修复受损堰坝,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确保工程设施正常发挥效益。二是针对长效管护有短板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并整改问题89个。三是2026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黄山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具体措施》,压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补齐管护制度短板,保障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2025年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有关指标,进一步压实区县建后管护责任。四是2025年全市争取和落实各级管护资金专项用于日常管护。因地制宜推广“保险+镇村+大户”市场化管护模式,新增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承保机构。今年以来,新增纳入保险管护面积0.3万亩、累计达1.2万亩。

18.针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安排资金用于重新制作或增设公示牌,对不符合要求的公示牌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针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2019—2025年省级批复立项实施的7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起底、逐项过筛,累计排查问题26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2026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黄山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具体措施》,针对山区设施分布广、巡查难度大的实际,着力构建“发现—研判—处置—反馈”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一般问题24小时内上报、紧急问题即发即报,实现设施损毁早发现、快维修。因地制宜推广“保险+镇村+大户”市场化管护模式,新增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承保机构,今年以来新增纳入保险管护面积0.3万亩、累计达1.2万亩。四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

(十二)亩均投入有不足

19.针对“亩均投入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召开局党组会学习《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符合要求。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46个,下发各区县组织学习,切实提升政策把握能力。二是督促相关区县对2018—2022年未达到投入标准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同时对全市2025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逐一核查,累计排查出同类问题2个,目前已督促区县安排结余资金补足投入缺口,确保投入标准不降低。三是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今年在建项目因招投标下浮等原因导致结余资金较大情况,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区县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对原项目区开展相关农田设施建设或建后管护工作,确保亩均投入达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十三)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格

20.针对“违反合同约定代付招标代理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农业农村局深刻吸取教训,追回违规支付的招标代理费。二是督促区县农业农村局对2019—2025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4个,均完成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追责问责。

21.针对“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市农业农村局赴现场核查,发现项目存在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相关区县加强后期管护。二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财会监督市县联动交叉互查”,覆盖7个区县,发现此类问题共4个,目前均按要求完成整改。对每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2025年6月,会同市财政局对2024年市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费用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予以追责问责。

22.针对“超标准支出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区县认真核实情况,清退餐费,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作。二是2025年7月至今,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章制度培训3次,特别是项目资金使用与规范拨付方面,严把资金审核关,确保按规定支出相关费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4人予以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6号,邮编:245000;电子邮箱:757760692@qq.com

中共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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