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双墩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8-15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双墩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
采购标的物: 大宗食材供应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
食材供应商采购
招标公告
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
双墩镇中心学校现辖8所公办幼儿园,师生总人数约2300人,现就此8所幼儿园食堂2026-2027学年度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双墩镇中心学校就所辖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进行采购。
2、本项目主要为需求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拟按照主副食品采购量采购,采购配送内容为主副食品(米、面、油、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水果、调料、奶制品等)及日常食堂消耗品,承担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3、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不超过 5 家。采购人从投标供应商中选择不超过5家配送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具体如下:
(1)提交投标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 3 家时,本次采购废标。
(2)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时,设置淘汰比例为 20%(向上取整,例如:6 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 20% 淘汰比例应该淘汰 1.2 家,向上取整后淘汰 2 家),根据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淘汰。
(3)当按上述淘汰比例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的,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家。
入围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需要配送的幼儿园可以通过约谈、实地考察、相关综合评价等方式从中标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后进行配送。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限最长为一年(最长至2027年6月30日),各幼儿园每次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不确定,可在一个月至一年之间。如中途由县教体局等政府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应商,则合同和供应商资格随即终止,已供货货款据实结算。
4、参考服务人数,具体配送以幼儿园实际食材需求量为准。下表为2026年秋季学期在校就餐师生数预计情况,服务期内存在人员增减,且采购方对接受服务的师生数和幼儿园数不作承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
四、履约管理 (详见《附件2:履约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要求
1、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每日8:30-11:30、13:30-15: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5时30分。
3、递交地点: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二楼教育办公室(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向西100米)
4、投标文件组成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声明函或相关信用截图,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承诺书》)。
(2)技术文件。
(3)商务文件。
(4)报价文件(见《附件4:报价要求》)。
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且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以《附件3:评审标准》中的项目顺序整理装订。投标文件中的各项组成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提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内容不完整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一轮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第二轮评审委员会结合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详见《附件3:评审标准》。
七、评标时间、地点及结果发布方式
1、评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15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2、评标地点: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3、评审结果在发布此《招标公告》的本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查看完整信息、高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实地踏勘了解情况,费用自理。
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招标方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另行协商。
3、如某中标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业绩条件等被质疑,并经核查确实存在不实、不当之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入围供应商。
4、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对本招标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服务需求
附件2:履约管理
附件3:评审标准
附件4:报价要求
附件5:投标承诺书
(附件请扫码下载)
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