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2026-08-14
项目名称: 颍州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ZXY-CG-20260722
招标公司: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采购标的物: 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
项目地区:安徽 阜阳
颍州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14 16:21 来源: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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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YZXY-CG-20260722
采 购 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单位盖章)
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20 2 6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颍州区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ZXY-CG-20260722
项目名称 :颍州区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68000.00元
最高限价: 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颍州区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6年阜阳市颍州区农广校承担的500人培育任务,共10个班级在安徽省内及安徽周边城市外出实践培训。在安徽省内及安徽周边城市外出实践培训,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承500名培育对象的餐饮、住宿、交通及安全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 。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至 2027年4月30日 ,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期限顺延至所有服务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11:30;14:30-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报名;
报名地点: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 一部 )。
磋商文件发售费: 免收。
发布公告媒介: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OpennessContent/showList/1219/101481/page_1.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6 年 8 月 25 日 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 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 706号
联系方式: 马 校长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颍淮大道 488号天马朝阳大厦14楼6-13室
联系方式: 吴工 查看完整信息 、 1915582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 系人: 马 校长 、吴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3.2
采购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是 ☑ 否
7.3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 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通过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书面提出。
9.1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 3 .1
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1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1、 纸质参选正副本份数: 1正2副;电子参选PDF一份( U盘储存单独封装,现场递交,未提供者拒收其响应文件。 )
2、 其他要求:
( 1)装订要求:参选每册均需采用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2) 纸质文件 密封要求: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在密封袋表面写明项目名称和响应供应商名称,参选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3)电子参选要求将该项目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参选进行扫描后转化为电子版PDF格式。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体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并与 身份证原件信息 保持 一致,信息不一致者为核验不通过)
2 、 授权委托人参加时: 需提供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体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并与 身份证原件信息 保持 一致,信息不一致者为核验不通过)
3、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现场核验 ,核验 信息不一致、 不通过的拒收其响应文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3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22.4
最后报价扣除
(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名及以上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R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OpennessContent/showList/1219/101481/page_1.html查看
30.1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 采购营商 环境的通知》(阜财购〔 2022〕207 号)执行
☑ 免收
□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 2)支付方式:
☑ 转账 /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 函
其他要求:
( 3)收取单位:
( 4)缴纳时间:
( 5)退还时间:
注意事项:
(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1.1
成交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
☑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
1 、中标(成交)服务费: 7020 .00 元
(大写: 柒仟零贰拾元整 )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转款时请备注: XXX项目采购代理费)。
账户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查看完整信息0000011
34.3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 1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颍淮大道 488号天马朝阳大厦14楼6-13室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 1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 706号
35
其他内容
/
35. 1
关于联合体参加
磋商的相关约定
(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
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 4
解释权
(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 2 )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 3 )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 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 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 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 5 )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7
其他补充说明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 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 ( 年份、月份等 ) 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 / 月( “X” 为 “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 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3.5 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 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 如 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 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 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 效 。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 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 磋商 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而成。
(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公章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合体报价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供应商公章。
( 3)响应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 4)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 7)开标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2 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应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17. 磋商小组
17.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 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 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7.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8.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磋商。
18.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 审。评审程序如下:
18.3.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8.3.2 磋商 。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 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8.3.3 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 磋商小组 进行异常低价 投标 审查。
18.3.4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 、 异常低价 投标 审查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 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4 相关说明。
18.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8.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4.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 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8.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8.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 终止竞争性磋商
1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 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0.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 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1.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 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 的依据。
21.4 根据 《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2.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2.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 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4. 编写评审报告
24.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5. 保密要求
25.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6. 成交结果公告
26.1 为体现 “ 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 , 磋商结束后 ,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7. 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 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 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 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 通过书面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费用。
2
服务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 2027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期限顺延至所有服务项目结束
二、 项目概况
颍州区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6年阜阳市颍州区农广校承担的500人培育任务,共10个班级在安徽省内及安徽周边城市外出实践培训。在安徽省内及安徽周边城市外出实践培训,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承500名培育对象的餐饮、住宿、交通及安全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一)外出实践实训班组: 2026年阜阳市颍州区农广校承担的500人培育任务,共10个班级。
(二)外出实践实训服务要求: 1、交通车辆工具要求8成新以上 ,每天保持干净整洁 ; 2、外出住宿宾馆需满足3星级以上(含 丰富 早餐); 3、每天的中餐、晚餐标准人均不低于50元;4、学员需全部购买人身保险。 5、每人每天的预计费用总共不超过280元。
(三)外出实践实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 2027年 6 月 30日结束。
(四)外出实践实训服务培训天数: 单期实训时长 1-6天, 单期培训人员 1-50人不等, 根据教学需求可适当灵活调整。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 1)☑总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报价须包含人员交通、住宿、餐饮、保险、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 2)□费率报价: ;
( 3)□单价报价: ;
( 4)□其 他: ;
备注:说明内容按照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服务商须建立完整实训台账:每期留存参训人员名单、行程单、保险凭证、食宿车辆相关凭证、现场影像资料,所有资料完整归档,作为验收依据。
2 .采购人有权对酒店、车辆、餐饮标准进行抽查,若实际服务不满足采购需求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 1 ) 供应商 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 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的,应 提 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供应商 是非企业机构的,应 提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或 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 4 ) 供应商 是个体工商户的,应 提 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5 ) 供应商 是自然人的,应 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6)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应提供该分公司的相应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书面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也可以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 材料 扫描件 或电子证照 ,应完整的体现出 材料或电子证照 全部内容。联合体 磋商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提 供符合 磋商 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 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 响应 文件格式 。
3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
件格式。
4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供 材料 扫描件 或电子证照 ,应完整的体现出 材料或电子证照 全部内容。
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供 材料 扫描件 或电子证照 ,应完整的体现出 材料或电子证照 全部内容。
6
磋商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详见第六章 响应 文件格式 。
7
磋商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详见第六章 响应 文件格式 。
8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 商须知正文第 1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 响应 文件格式 。
9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 需求中付款方式、服 务期限、服务地点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0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 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
2.2 异常低价 投标 审查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 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65 % ;
( 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65 % ;
( 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 × 65 % ;
(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上述第( 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 2)上述报价均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注:
根据《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2 6 〕 2 号) ,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 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 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 处理。
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 3 综合评分
2. 3 .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 3 .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 , 其中 : 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 重 为 9 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 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服务方案
1.对项目总体任务和目标理解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对项目总体任务和目标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背景分析;(2)项目需要实现的目标;(3)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分析等。
2.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 (包括活动执行方案、活动宣传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后续效果跟踪及反馈方案等) 。
3 、重难点剖析及解决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重难点剖析及解决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重难点剖析;(2)难点解决方案。
4、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根据运营管理团队人员的综合素质、经验能力、岗位设置、技术力量和队伍配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5 、保障措施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项目管理方案。
6 、工作计划、时间进度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阶段性安排、时间进度以及各阶段内的主要工作目标,拟完成的工作任务,阶段成果等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打分
7、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助于项目顺利实施。
8、服务质量管控与考核
本项目多批次、小体量、跨地区外出实训特点,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包含食宿、交通、餐饮、安全、人员服务全过程巡检、抽查、考核、整改机制,具备完善的过程管控与服务质量提升措施
9、应急处置与突发情况保障
针对本项目学员人数多、批次多、跨市外出实训特点,投标人制定完善的交通、食宿、天气、学员身体不适、突发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方案,响应机制完善、处置流程清晰、保障到位。
以上 9个小项,每小项5分,满分4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项进行评分:
( 1)方案概况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
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 2)方案概况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强,具体细节
有待完善的得 3 分;
( 3)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 4)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
0 - 45 分
人员配备
拟配备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 每提供一名得 5 分,满分 15 分。
0- 1 5分
供应商荣誉
供应商自 202 2 年 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或表彰或表扬信等相关荣誉),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5分。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表彰或表扬信等相关荣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 - 5分
业绩
供应商自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办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的,须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0 - 1 5 分
管理体系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项认证证书得 5 分,满分 10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 10分
价格分
( 1 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 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最后报价)× 1 0 % ×100
2. 3 .3 分值汇总
(1)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再 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某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 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
乙方(中标人 ):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某代理机构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 方式采购活动,经 磋商小组 评定, (中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 ;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 ;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 。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
1.5.3 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 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 ( 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 或者欺诈行为 ( 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 , 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 裁规则裁决;
1.7.2 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 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 果有的话 )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 合同专用条 款 。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合同专用条款 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 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 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 合同专用条款 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 ( 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 ) 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 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 合同专 用条款 。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 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 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 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 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 采购营商 环境的通知》(阜财购〔 2022〕207 号)执行
☑ 免收
□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 函
其他要求:
( 3)收取单位:
( 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时
( 5)退还时间:履约完成经验收合格后 。
注意事项:
(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注:
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1-1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
(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备注:
供应商签章 :
日 期 :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磋商内容
(此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此项填 “无”。)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注: 1、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 ,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根据 磋商 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 磋商 文件,包括 磋商 文件 附件及更正公告 (如有) , 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 磋商 文件,并对 磋商 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 .我方同意从 磋商 文件规定的 磋商 日期起遵循本 磋商 文件,并在 磋商 文件规定的 磋商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我方声明 响应 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 磋商 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四、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联合体 响应 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
致: 采购人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七)我公司(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
(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
(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
( 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1)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12)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签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六、商务响应表
6.1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6.2技术响应表 (本条可编辑,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服务项目,如无需,请删去本条)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 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4
…
6.3、服务内容响应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 签章:
日 期:
注: 1. 供应商以承诺函的方式对服务需求进行响应。
2.供应商应对所承诺的各类参数真实性负责,如成交后被质疑虚假应标且被查实的或在履约过程中被发现虚假响应的,供应商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有)、除以罚金和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等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 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 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承担 工作 , 负责内容的合同 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承担 工作 , 负责内容的合同 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非中小企业 磋商,不需此件,请删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 名称 ) 的 (项目 名称 )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 /)。
3 .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一章竞争性 磋商 公告 中 明确的 “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一章竞争性 磋商 公告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某 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 , 营业收入为 10000 万元 , 资产总额为 50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 /)]。
十 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请删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 郑重 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十二、 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 采购人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十三、
十 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 、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 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 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文件下载
* 招标文件-颍州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docx【363.4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