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8-13
项目名称: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中标公司: 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 、 标段编号 :EP-LBCG2026036B
二 、 标段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1818 号合肥万创中心商业 A 座 4 楼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 (费率: 66%)陆佰万元整(约6000000.00元)
评审得分: 90.7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冬瓜、笋瓜、黄瓜、青南瓜、西红柿、萝卜、土豆、胡萝卜、青豆米、洋葱、青椒
品牌(如有):皖北靓点
规格型号: 要求大小均匀,瓜形周正,果实充分成熟,果面光滑,有光泽、光亮,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不伤,不软,不烂,果柄完好,老熟或瓜肉不要太嫩,肉厚,心室(空膛 )小,肉质松(做瓜条蜜饯者除外)。果面无着地黄斑或略微有黄斑,最好有白霜,带有13 cm 左右的瓜把,易保管;果形端正,长柱形,均一;果色绿白色,水分充足,新鲜细嫩;果长15~20 ㎝,横径5~7 ㎝;果面光滑,光泽光亮;无果柄,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和异味;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无皱缩;单个青南瓜重量应控制在0.8千克至2.5 千克之间,形状规则且无明显畸形。果肉呈鲜绿色或黄绿色,表皮光滑无硬化,切开后籽粒未完全发育; 一般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白萝卜或本地红萝卜,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鼠尾,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色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或略微有少量表皮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100g;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15~20 ㎝,粗壮,茎粗3~4㎝;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200~300g;豆粒饱满翠绿,表皮光滑无皱缩,无机械损伤,自然豆香味,无异味;紫洋葱单个重量为200 克至350 克,黄洋葱单个重量为150 克至300克;直径不低于5 厘米。表皮光滑完整,色泽均匀(紫洋葱呈深紫色,黄洋葱呈金黄色),无机械损伤、腐烂、病虫害痕迹或发芽现象。辛辣度适中,无异味,甜度符合品种特性。洋葱鳞茎紧实,无空心或软腐现象;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皱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50—75g,纵径7-10 ㎝,横径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1.5 cm。
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单价: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进行询价,以询定价格为基准价 *66%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翠霞(组长),任影平,王文静,闻长虹,殷辉,姚明,李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4.02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加政、张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