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12
项目名称: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znqgc202607-004
招标公司: 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2 18:50 信息来源: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 (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 (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
cznqgc202607-004
招标人
名称
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工业开发区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研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 200号四号楼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彭勇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0日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鑫�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4197669.54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张庆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苏 23215171257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不高于 1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 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 30 日历天完工, 2号地块不高于 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天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4313676.00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张勇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查看完整信息44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不高于 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30日历天完工,2号地块不高于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4606000.18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沈曦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420240630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不高于 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30日历天完工,2号地块不高于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6年 8 月 13 日至 2026年 8 月 17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30%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6049.0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 200号四号楼610室 , 联系人: 彭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 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 出 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 南谯区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 提 起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