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三次竞价公告
- 2026-08-12
项目名称: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三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608-012
招标公司: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三次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608-012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 2026年8月24日10时至2026年8月25日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上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三次 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8月24日10时至2026年8月25日10时 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三次,本次招租共有 1个标的物,位于滁州市清流东路南侧、特警支队北侧,本次估价对象出租总面积为11954.36平方米(其中滁州艺校综合楼出租面积为4258.88平方米;实训楼出租面积为3027.20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综合楼:1-4/6层、实训楼:1-4/4层; 食堂楼 出租面积为 1062.52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 1-2/2 层 ; 宿舍楼出租面积为 3605.76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 1-6/6 层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 、 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拟出租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 ,本项目房产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使用 , 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
3 、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的, 招租人 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管理单位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 招租人 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
4、在租赁期内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 有权单方解除房 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本次出租的房屋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
4 、 租赁期限: 5 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缴,五年租期内租金不变,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 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 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
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 10% ,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6、 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 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 要求 。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 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价起始价: 1123524.00 元 /年,竞价保证金: 112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 元 /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 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须在 202 6 年 8 月 24 日 10时前 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 。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注意: 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年租金) 及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 10% ,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 竞价 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 承租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且业务范围须包括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具有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须包括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 ( 须 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承租方须现有稳定办学的一所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不低于3000人的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状况良好。(在校学生人数需提供现有的一所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民办学校的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认可的学生花名册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学年限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教育教学状况良好需提供学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 ;
3、承租方须具有开办学校稳定的教育管理团队与师资力量,目前在校特级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稳定普通教师(不含特级教师)不少于100人 。( 须 提供教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为响应国家政策要求与规范办学,承租方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包含全部老师)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障的人数不低于100人。( 须 同时提供: ①教师证书、②劳动合同、③须提供至 招租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 (格式自拟) 。
5、承租方所办中专专业与学院现有专业相衔接,每年为甲方输送生源,推荐报考甲方学生人数不少于100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6、承租方所属学校作为学院教师教科研、“双师型”教师实践基地、生源基地、教学及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双方在条件成熟时可开展中高职衔接办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竞得人须在项目 成交 公示期内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 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招租人处审核,不及时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 成交 资格,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纳入招租人单位黑名单。】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 17时 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以及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 成交 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 作 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 私自 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 承租 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9.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10.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 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 101号
联系人:王守保
代理公司: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 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人:全晨曦
202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