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农业科技装备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11
项目名称: 慈湖农业科技装备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皖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马鞍山慈湖上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慈湖农业科技装备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7:11 信息来源: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慈湖农业科技装备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名称
慈湖农业科技装备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标段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1
招标人
马鞍山慈湖上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统一代码
2506-340561-04-01-927823
最高限价
56063004.64元
代理机构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三阶段)
开标时间
202 6 / 8 / 6
9:00:00
计划工期
270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市皖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 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百川社区阜 阳北路西侧 6号北城综合服务中心9层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杨家村 205国道路段
投标价(元)
/费率(%)
42669552.83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汪伟建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陈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皖 查看完整信息676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负责人
陈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编号:( 2021)934001200)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业绩 要求: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海慈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山路 3398号智慧小镇11 栋 专家楼
投标价(元)
/费率(%)
41749539.27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李俊青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孙笑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皖 查看完整信息320
房建部分项目负责人:皖 查看完整信息680
技术负责人
刘毅(工程类中级 职称 , 证书编号: 25A20119T
743 )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查看完整信息)。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