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 2026-08-11
项目名称: 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dycq202608-001
采购标的物: 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农业生产设施对外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 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 dycq 202 608 - 001
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 将于 2026年8月26日10时至2026年8月27日10时止 (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8月26日10时至2026年8月27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租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出租人将位于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 “九梓天香田园综合体农业示范园”中约29.6亩农业生产设施对外租赁。具体租赁内容为:示范园中间道路东侧6个大棚,建筑面积约16亩;示范园中间道路西侧4个大棚,面积约13.6亩。租 期五年。无论 附图 范围内大棚实际面积超过或不足 29.6亩,均以29.6亩计付租赁费,承租人对此须予以接受,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本项目竞价 。本次标的按现状竞价, 不组织现场踏勘 。 竞价 人应当在 竞价 前仔细审视了解竞价标的,注意投资风险,若作出 竞价 决定,则表明已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 , 以及同意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须为自己的 竞价 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3.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成交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⑤、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4. 竞价成交后, 竞得人应在《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交纳租赁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竞得人未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纳上述费用的 ,视为违约,所交纳的 竞价 保证金扣除 代理服务费 后由 出租 人没收; 出租 人有权就标的物再行竞价 ,再次竞价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5.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 登记手续 等,所有相关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6.租赁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人缴纳首年租金。自次年起,每年 8 月 1 日之前,向出租人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及支付方式 : 竞得人 须在《 租赁 合同》签订前向出租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金额 为 1万元 , 履约保证金在 竞得人签订合同前 一次性支付。 如合同签订后,承租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 承租 人无违约情形下退还。
8.其他相关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条款,均为本公告组成部分。
9.承租期间,因相关政策变化,或承租方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 出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
起始价为: 44440.00元/一年,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出租价格=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 竞价保证金交纳 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 10000.00元 。 竞价保证金须在 20 2 6 年 8 月 26 日 10时前 交纳 完毕;保 证金须从竞 价 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嘴杨组农业生产设施租赁项目竞价保证金(可简写) ”。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 成交通知书 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 租赁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注意:
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 交 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 竞价 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三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代理费 2000.00 元 ,由竞得人在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 、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 202 6 年 8 月 26 日 10时00分至202 6 年 8 月 27 日 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 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租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 期满 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 领取 成交通知书 起 7 日内签订《 租赁 合同》。
七、其他事项披露:
承租人 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 及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
八、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出租单位及代理机构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本公告中标的物的面积、 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 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 . 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4 . 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租单位及代理机构 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租单位及代理机构 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5 . 竞得人须在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 后 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在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日 内,主动与 出租 单位签订 租赁 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 出租单位 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 务必 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7 . 本竞价公告由出租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 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廷忠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公司: 安徽三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彬彬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